法院搜查令:让隐瞒无所遁形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0-10-12 09:16) 点击:185 |
近日,顺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开出今年首个执行搜查令,顺城区法院执行局共出动三十余人对被执行人的工厂及住所进行搜查,查获包括车辆、现金、存折、银行卡、保险合同在内的多项被隐匿财产,经过近四个小时精心细致的搜查,执行工作顺利结束。 依据本案判决文书,被执行人应赔偿申请人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四十余万元,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执行人员对其多次释法说理后,依旧坚称自己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使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案执行法官王煜决定对被执行人的工厂及其住所进行搜查。现场执行人员分工明确,分组进行财产搜查、执法记录仪录像、财产清单记录、秩序维护等,搜查工作井然有序。顺城区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里,法院王副院长与执行局张局长则通过视频连接对行动进行指挥。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搜查,执行人员终查获车辆两台、现金五万余元、保险合同十余份、存折及银行卡等若干,并对相关财物进行查封、扣押。
搜查行动结束当天,被执行人最终将全部赔偿款四十余万元送至法院,申请人如愿取得赔偿,在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本案圆满落下帷幕,案件执行完毕。
“以身试法者愚”,在法律面前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因为在法治这片蓝天下,任何不法隐瞒都将无所遁形。
此案件为本人做的比较经典的案列,受害人从黑龙江来抚,在一地板厂打工严重受伤。抚顺中院终审判决,雇主的父亲(78-9)岁的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名下无有任何财产。受害人欲哭无泪,在无助之下,找到我,通过一系列的细致认真梳理,包括让其到北京公证(抚顺不给做),经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为受害人赢得最终胜诉。今天受害人电话通知我,已经全部执行到位,法院并制作了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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