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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商品与宣传不符,怎么维权?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8 01:20)     点击:44

消费者权益应当如何保护的问题一直是全国的热议话题。那在日常生活中,实际购买到的商品与商家宣传的不一致,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网友咨询:

购买的商品与宣传不符,怎么维权?

律师解答:

消费者的维权方式有:

1、直接找经营者退货或者更换。

2、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析:

虚假宣传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造成消费者和用户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误解,从而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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